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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邦元会计培训 开专票为什么不能免税

更新时间:2024-01-10 09:32:55 浏览次数:30次
区域: 宁波 > 海曙 > 鼓楼
类别:会计培训
地址:中山东路137号红帮大厦7楼
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金额内可以免增值税啦,大家都知道​‌‌了吗?按 新的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不超过10万,按季不超过30万,可以免增值税。但是前两天有朋友说,他们是小规模的,一个季度收入才15万,另外开了张7000(未含税额)的专票,是不是可以全免增值税啦?遗憾的跟他说,不可以全部免税的,因为他开了专票。下面来解释一下这个事情的原因。
提醒的大家,开专票就意味着不免税。大家可以来看两个文件:
(1) 新修订版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2)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文件 第十条 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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