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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上元会计培训 学会计 来上元教育

更新时间:2021-07-04 09:52:02 浏览次数:44次
区域: 宁波 > 余姚
类别:会计培训
地址:余姚市南雷路银亿四明广场B座202
​私房出租不了解?问答来了!

  现在很多人都是租房子住,那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了,租客要求开发票,要怎么办呢?下面上元会计君就列举几个情况,一一回答大家!
1.我有一套房子在园区出租,我可以到别区的办税服务厅代开房租发票吗?
答:不可以。办税服务厅是不可以代开非本区地址的私房出租发票的。
但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
私房出租的出租方也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委托代征点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委托代征点无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租方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我把房子委托给中介了,可以让中介代为办理房租吗?
答:可以的。被委托人需要带好委托书和所需资料。

3.我把房子租给个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承租方为个人的,出租方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可以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4.个人房租需要带哪些资料?
答:个人取得私房出租收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委托代征点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表》;
(二)不动产产权证明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能证明不动产权属的复印件(**办理时提供);
(三)出租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私房出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提供);
(五)出租方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方为单位的,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办理时提供)。
上元会计温馨提示: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月租金收入总计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采取预收款形式的,可在预收款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总计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租金收入就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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