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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食品检验工专业培训证书机构

更新时间:2015-05-26 11:45:19 浏览次数:74次
区域: 宁波 > 余姚
类别:技能培训
地址:浙江宁波
食品检验员培训班报名培训时间安排-广州食品检验工资格证考试-深圳食品检验员资格证报考-东莞食品检验员资格证报考-佛山食品检验工考证报名-江门食品检验员资格证报名-珠海食品检验工考证-中山食品检验员资格证报名;通过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详情咨询15300392315郑老师。   根据广东省2011年颁发的750号文件规定,食品企业必须申请生产许可证,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检验人员必须持有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书,我机构是食品检验工、化学检验工、计量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实训基地,每月开设食品检验工等职业技能鉴定。下附750文件摘录和培训鉴定公告。欢迎来电咨询。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生产操作人员等从业人员配置、培训、卫生与健康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办发〔2011〕20号文件、《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和相关卫生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且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食品检验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培训达到国家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要求能力并取得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或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有资质的地市级以上食品检验机构专业培训证明材料。   摘录: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提高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水平,保障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根据《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及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在执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以下简称《通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和有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基础上,现将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若干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鉴定对象: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郑老师电话:15300392315   Q Q:977434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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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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