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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错账更正法适用什么情况&宁波会计考试培训

更新时间:2014-06-05 10:14:19 浏览次数:68次
区域: 宁波 > 海曙 > 月湖
类别:会计培训
地址:宁波海曙天一广场天一豪景A座3楼32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上午10:00至6月10日下午5:00。请报考人员登录 “宁波财税会计之窗” 网站。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至6月10日上午正常工作时间。2014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从8月27日开始举行,结束时间根据报考情况确定。报考人员实际参加考试时间以报名成功后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后产生的考试通知单为准。

咨询老师:张老师
咨询电话:0574-87324192
咨询手机:13605881152
咨询Q Q:120932221
宁波邦元学校地址:宁波海曙天一广场天一豪景A座3楼321

划线更正法

适用情况:在记账时或结账之前发现账簿记录中的数字或文字有错误,可以用划线更正法。

更正方法:先在错误的数字或文字上划一道红线表示注销,但必须保证原有的字迹清晰可认;然后在红线上端的空白处记入正确的数字或文字,并由经办人员在更正处加盖印章,以示负责。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将整笔数字划掉。

红字更正法

适用情况:红字更正法也叫赤字冲转法或红笔订正法。适用于记账凭证上的应记科目和金额发生错误,并已登记入账。

更正方法:先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内容与错误记账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中写明“更正第×号凭证错误”,并据以用红字金额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然后,再用蓝字重填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补充登记法

适用情况:补充登记法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所填的金额的金额小于正确金额的情况。

更正方法:采用补充登记法时,将少填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补充第×号凭证少计数”,并据以登记入账。这样便将少记的金额补充登记入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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