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小公司要肯定可以证明自己先做出了产品,比如各种图片和文档,而且产品也在市场上销售了,但是后来被大公司申请了专利,小公司现在处于不利地位了,对于这种情况怎么办?
就中国专利制度而言,专利申请是“申请在先原则”。既然小公司没有先申请专利,只能“自认倒霉”,接受现实。
不过按照《专利法》第69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权,所以小公司可以继续制造该产品。
商业层面:
小公司是不是因此处于不利地位还真不一定。消费者选择产品除了品牌外,还要考虑性价比,通常并不太关心有没有专利。大公司为产品做的商业推广有时还能够帮助小公司扩大销量。而且如果有第三方推出仿冒产品,大公司会动用自身资源去打击专利侵权,小公司实际上也可以“搭便车”。